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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四个阶段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12

 

来源:被动房网

 

1 引言

在当代中国,发展绿色建筑是建筑革命的重要标志之一。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的发布实施,对于引导我国发展绿色建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历经三年多的认知与思考,河北省开启了绿色建筑发展的征程,即正式起步、快速发展、全面发展和依法发展。

绿色建筑工作前行的每一个印痕,笔者都愿与各位同行回视与分享。需要指出的是,任何“阶段”的划分都不是绝对的和十分明晰的,只是勾勒出一个基本的轮廓而已。此文的划分也是考虑了这种“基本符合”,并有利于叙述的方便与读者的理解。

2016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提出:“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达到50%。”据统计,2018年,河北省占比已经达到57.84%,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正在向着60%以上的方向行进。在13个市(含定州、辛集2个省直管县)中,已有6个达到了60%以上。现对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四个阶段,分述如下。

2 正式起步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期间。2010年4月26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科〔2010〕206号),决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监督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组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评审的项目、公示,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编号后,颁发证书和标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省粉煤灰综合利用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并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监督与管理。

2010年,河北省有两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在全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中带了头。一个是保定丽景溪城3、10、11、12号住宅楼,8.2万m²,二星级;另一个是张家口市红旗楼家园1、2、4号住宅楼,3.66万m²。此两项建筑面积共计11.86万m²。

2010〜2012年,河北省共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39个,建筑面积409.58万m²。其中,一星级16个,147.38万m²;二星级19个,219.80万m²;三星级4个,42.40万m²。在39个绿色建筑评m价标识中,设计阶段评价标识36个,建筑面积306.78万m²;运行阶段评价标识3个,建筑面积102.80万m²。设计阶段、运营阶段评价标识所占比重,分别为39个的92.31%和7.69%;409.58万m²的74.90%和25.10%。

通过“人民建议”的方式推动绿色建筑工作,是河北省重要的工作特色之一。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同志积极向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办公室献计献策,所报送的《关于加快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建议》,刊载于2012年10月10日《人民建议》第26期。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省住建厅这些年抓绿色建筑很有成效,望继续当作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制定更优惠的政策,抓出更具代表的典型,扩展更大规模的应用。”

这一建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健全标准体系。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加强绿色建筑评价能力建设。二是实施政策激励。对公益性建筑、商业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应研究主要使购房者得益的措施。三是注重规模发展。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城区、支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四是体现优先发展。鼓励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在公益性行业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加大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五是提升综合能力。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

2012年10月22日,省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办公室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交办人民群众建议的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围绕“制定更优惠的政策,抓出更具代表的典型,扩展更大规模的应用”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答复。该建议被评为河北省2012年度优秀人民建议一等奖,受到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表彰。2013年5月10日《河北青年报》上的《省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发布:河北征集发展建议优秀者可获奖万元》一文报道:

“据了解,20年来,许多重要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有的变成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决策,有的纳入了部门工作规划,有的作为科研项目得到推广,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比如,最近刚刚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的2012年度建议中的程才实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建议》,这个建议获得了2012年度一等奖。这个建议被摘编后,直接被报送到省长张庆伟和其他分管省领导那里,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评价。就在前不久,河北省刚刚出台的《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采纳了此建议中的很多内容。”

除此之外,在正式起步阶段乃至其后诸阶段,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开展了多次针对绿色建筑的献计献策。如,2010年参加全省“我为‘十二五’规划献一计”活动,提交的《在建设家园中改进人民福祉——“十二五”发展绿色建筑的“555”建议》提出:“5个重点”贯穿建筑全寿命周期。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5项示范”统领绿色建筑发展。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市)和示范项目;省、部《备忘录》落实;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十佳建筑节能示范小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CL(复合轻型)建筑体系在河北省的广泛应用。“5大支撑”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基地建设、财税支持、考核问责。此件从86715份建议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十大金奖之一,2011年受到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表彰。受到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表彰的还有《关于大力推进河北“绿色城镇化”的建议》(2012年)、《“五位一体”推进县城绿色建筑发展的建议》(2013年)等。

在这一阶段,河北省发布实施了两项绿色建筑方面的标准。一个是《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个是《绿色建筑技术标准》。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DB13(J)/T113-2010。主编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河北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等3个单位。批准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12月16日发布、2011年3月1日实施。

本标准是河北省第一个绿色建筑方面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

《总则》“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执行。”

《总则》“1.0.3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总则》“1.0.4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2)《绿色建筑技术标准》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DB13(J)/T132-2012。主编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参编单位:河北省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批准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2月13日发布、2012年5月1日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色建筑规划、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施工、绿色建筑运营管理。

本标准《基本规定》“3.0.1绿色建筑规划和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场地、建筑形式、技术、设备、材料、规模。”

本标准《基本规定》“3.0.4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对绿色建筑施工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基本规定》“3.0.6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制定并实施绿色施工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和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的有效措施。”

3 快速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2013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2013年4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3〕6号);2013年8月,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冀建科〔2013〕18号)。上述两个文件,明确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为了推动全省绿色建筑的发展,自2013年起,修订了《河北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利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对获得高星级(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予以奖励。《办法》规定,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奖励15元/m²,三星级奖励35元/m²。2013年奖励(下半年兑现)26个项目,拨付奖励资金1855万元。这一政策,极大地调动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的积极性。2013年,在44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中,设计阶段评价标识38个,建筑面积560.54万m²;运行阶段评价标识6个,建筑面积58.04万m²。设计阶段、运营阶段评价标识所占比重,分别为44个的86.36和13.64%;618.58万m²的90.62%和9.38%。

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初始阶段,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属于绿色建筑,唯一的条件看它是否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应该说,河北省高星级绿色建筑之所以在一定时期保持了较高比例,与河北省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实施奖励政策密切相关。先以2013年为例:共获得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37个,建筑面积398.62万m²,分别占年度个数44个的84.09%、建筑面积618.58万m²的64.44%。再以2014年为例:获得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34个,建筑面积387.1万m²,分别占年度个数55个的61.82%、建筑面积535.79万m²的72.25%。

马兰社区——迁安市马兰庄新农村示范区系由马兰庄镇的红石崖、新水、水厂等7个矿区村以及马兰庄全镇的缺房户,采取集中联建、异地迁建、统一管理模式的新型社区。2013年,一二期共21.69万m²获得运行阶段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2014年,一二期住宅获得亚太地区绿色建筑先锋奖项目提名,同年获得中国建筑节能“节约之星”称号。其中,亚太地区绿色建筑先锋奖是由世界绿色委员会创立,旨在推动这一地区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的奖项,分别授予对发展绿色建筑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具有代表性的绿色建筑。中国同时获得此项提名的有深圳建科大厦、苏州·朗诗国际街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屋展示中心等10个项目。

唐山市是全省第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城市;秦皇岛“在水一方”A区住宅小区是全省第一个获得运行阶段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2012年,57.33万m²);开发区“数谷大厦”项目是全省第一个获得运行阶段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公共建筑(2015年,4.6万m²);廊坊万达学院一期工程是全省第一个获得三星级设计阶段评价标识(2011年,5.34万m²),也是第一个获得三星级运行阶段评价标识(2012年,13.10万m²)的项目。秦皇岛“在水一方”A区住宅小区和开发区数谷大厦项目,分别被评为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二三等奖。上述项目,加之2010年首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保定市、张家口市2个项目,在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征途上的“先河”作用不容忽视。

2015年1月,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产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实施“绿色节能建材扩张工程”。围绕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多层次、多品种、快增长的绿色建材市场需求,强化奥润顺达集团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建设高碑店国际节能门窗城,支持节能门窗企业快速发展,共同把河北打造成全国节能门窗产业高地。推进节能玻璃项目建设,提速节能玻璃企业发展步伐,提高Low-E镀膜玻璃等建筑节能玻璃产品比重,把节能玻璃培育成为全国叫得响的优势企业。支持新型建材产业园建设。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推动园区和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基地建设,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研发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结构体系和部件。

为了解决绿色建筑技术选择应用不合理的问题,防止走入高、新、尖技术堆砌的误区,2014年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即《关于印发<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的通知》(冀建科〔2014〕21号);2016年2月26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经过修改完善的《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2016年版)》,即《关于印发<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冀建科〔2016〕5号)(以下简称《目录》)。按照河北省各地不同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等特点,《目录》将全省区域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6个方面,列出了适合使用的131项(一类区49项、二类区45项、三类区37项)绿色建筑技术供选用。

2016年12月,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的通知》(冀建〔2016〕21号)(以下简称《审查要点》),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审查要点》明确了应执行绿色建筑设计专项审查的项目为: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各市规定要求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自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审查要点》要求:设计单位应在工程概况中说明绿色设计的等级,各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严格执行设计要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

河北省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助力绿色建筑发展。2014年12月,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规模化开展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4〕24号),提出根据全省太阳能资源分布、工作基础等相关因素,确定邯郸(太阳能资源带三类地区)和张家口(太阳能资源带二类地区)两市,为河北省强制性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凡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全部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率达到90%以上,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要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实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并将其造价列入工程预算。

在此期间,河北省人民政府连续四次召开会议推进绿色建筑工作。一是2013年5月,在秦皇岛召开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观摩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座谈会;二是2013年10月,在高碑店召开建筑节能门窗推广应用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三是2014年7月,在唐山召开全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观摩座谈会;四是2015年10月,在保定召开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观摩座谈会暨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现场会。这些会议均采取现场观摩、座谈形式,直观的示范项目对与会者启发很大,省政府分管领导到会讲话的针对性很强,因而对全省绿色建筑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其中,在唐山召开的全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观摩座谈会期间,同时举办了“河北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展”。展会以“绿色、节能、环保”为主题,力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工作。展览规模近3000m²、150个专业展位。专业展区主要展示了各类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防水材料、建筑内外墙涂料;地源热泵、空调、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产品;节水、节电等技术、产品;节能门窗、大口径管材、供热计量装置等其他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住宅产业现代化相关展品。在高碑店召开的建筑节能门窗推广应用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期间,举办了全省建筑节能技术展览等。

在这一阶段,河北省发布实施了《绿色施工管理规范》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二版)。

(1)《绿色施工管理规范》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DB13(J)/T154-2013。主编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三建建业集团。参编单位:河北建研科技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批准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月13日发布、2014年4月1日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

本规范《总则》“1.0.2本规范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本规范《总则》“1.0.3本规范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本规范《总则》“1.0.4绿色施工应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本规范《基本规定》规定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职责。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二版)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DB13(J)/T113-2015。主编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河北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等7个单位。批准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2月15日发布、2016年3月1日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 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6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4) 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以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旧版标准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改为评分项;5) 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创新和提高。6) 明确单体多功能综合性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7) 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

4 全面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建筑能效和绿色建筑发展水平,2017年1月22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在新建居住建筑中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和在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冀建科〔2017〕3号),“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新建(含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均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均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工作检查情况看,河北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效果是比较好的。

冀建科〔2017〕3号文印发前的2016年,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河北省强制推进一星绿色建筑可行性研究》工作。课题组认为,在河北省近些年来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且已形成相对比较完善的评价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的有利背景下,全省城镇强制性推进绿色建筑势在必行。该课题通过对绿色建筑发展较好的城市和区域进行调研,同时针对一星绿色建筑评价与河北省现行传统建筑设计、建造、运行进行对比分析,从技术难易程度和技术增量成本的角度研究河北省强制推进一星绿色建筑的可行性,提出了河北省绿色建筑推进方案,从而为政府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鉴于全省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的新形势,自2017年开始,河北省不再对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进行奖励,改为对三星级运行阶段评价标识项目进行奖励。而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示范工程,自然也必须执行和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近两年来,河北省加大了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补贴的力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工作也在积极探索之中,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已陆续推出评价成果。

绿色建材评价工作积极推进。石家庄金隅旭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0余家企业(共7类100余项产品)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和信用平台有效运行,凡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均在该平台上进行登记。为了更好地促进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新版《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版)》出台实施。本目录共列出149种材料设备,其中推广部分83种(比上次新列入30种),限制部分30种(比上次新列入17种),禁止部分36种(比上次新列入3种)。列入本目录推广部分的材料设备,是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具有支撑作用、对产业转型具有推动作用的产品。列入本目录限制和禁止部分的材料设备,是社会关注度较高或工程使用中出现问题较多,对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影响较大的产品。由于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品种众多,本目录未能全部覆盖(未列入本目录)的产品,仍按国家、省现行政策和标准执行。

绿色建筑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和强化。河北省将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等情况,分别列入全省三项重要考核内容:一是纳入对各市节能、削煤目标考核内容;二是纳入对各市县城建设考核内容;三是纳入对各市改革考核内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落实绿色建筑发展的各项责任,完善各项考核办法,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在这一阶段,河北省发布实施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DB13(J)/T231-2017。主编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河北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批准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5月19日发布、2017年8月1日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色设计策划、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电气设计及有关附录。

本标准《总则》“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

本标准《总则》“1.0.3绿色建筑设计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因素,满足建筑功能要求。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设计,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5 依法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以2019年1月1日《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施行为标志。本《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营、拆除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18年12月21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即《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科[2018]22号),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二是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三是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四是大力发展新技术新材料;五是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其中,合同能源管理依然属于亟待推行的“短板”工作。为此,在该《方案》中有如下表述:

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作用,通过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资金、技术优势帮助用户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实现合作共赢。在实际操作中,由节能服务企业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企业向用能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企业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具备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楼,要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绿色改造。

要与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大力推行智能供热和定量供热。统筹考虑耗能设备改造和能源管理服务两项内容,形成独有的供热系统操作流程,并通过后期节能服务保障节能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继续推动供热企业进行温室监控,加强需求侧用能管理。加强智能供热体系建设,重点提升控制系统技术,编制和实施智能供热标准,规范供热系统节能市场的运作机制,实现智能供热和定量供热的良好效果。

可以预见,随着《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施行,河北省的绿色建筑(包括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效果评价体系和工作实施机制,从而促进绿色建筑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发展。

作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程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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