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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超低能耗建筑纳入统一核实体系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济南市住建局等  绿色建筑研习社

 

济南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要求,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国管局 银保监会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及《山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鲁建节科字〔2020〕8号)要求,制定本行动实施计划。

一、创建对象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二、创建目标

2020-2022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3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2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和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全面使用预制楼板、楼梯,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扎实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成为"中国绿色智城"和全国规模最大的高星级、低能耗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区。通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助力打造"生态济南"、"康养济南",推动绿色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实现"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1. 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济南市"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平阴县、商河县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科学确定绿色建筑发展目标,按类别、分区域明确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等要求,并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中明示。

2.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他投资类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建立健全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闭合式管理流程,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实。

3. 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制定济南市《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暂定),将绿色建筑专项核实纳入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流程。严格绿色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对于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条件及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4. 规范开展评价标识。制定《济南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搭建济南市绿色建筑在线评审及管理平台,规范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质量和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标识撤销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标识处理。

5. 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城镇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依据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标准,整合政策资源,积极创建绿色城市示范。

(二)提升建筑能效水效

6. 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围绕建筑空间节能形体、外围护结构构造形式与做法、新风热回收技术、室内环境质量控制、气密性保持等关键技术进行设计创新,完善技术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7. 提升既有建筑能效。结合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组织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量核定工作,加强节能改造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效果评估。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节能。

8. 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加强各区(县)国家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新建及改造的5000平方米以上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严格按照《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能耗信息的自动采集、数据传输、统计分析以及能耗定额对标的诊断、预警,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制度。

9.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鼓励大型办公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

10. 提高水效,节水保泉。推动建筑节水利用,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推动“渗滞蓄净用排”等设施建设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喷灌、微喷等节水技术,提高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比率,实现源头雨水污染控制和资源化利用。

(三)推动建造方式革新

11. 推行装配式建造。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扎实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推行预制楼板、楼梯、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预制构件;积极引导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等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落实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监管,确保装配式建筑标准执行。鼓励支持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与施工,推动装配式装修部品体系发展,建立完善的市场供需关系。

12. 推动绿色施工。城镇建筑和市政工程积极推广绿色施工,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设工程率先推行绿色施工。加快发展绿色施工适宜技术,积极创建国家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

13. 推广绿色建材。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鼓励和引导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定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政府投资工程率先应用绿色建材,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积极创建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企业和工程,发展新型绿色建材。

(四)提高住宅健康性能

14. 明确健康性能要求。明确健康性能设计及建材选用要求,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

15. 促进健康建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创建住宅健康性能示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开发、设计、施工、物业服务、建材设备生产等市场主体,开展健康建筑技术研究,推动绿色健康技术应用。

(五)加强技术研发推广

16. 推进科技创新。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对绿色建筑领域科技研发项目进行引导与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科技成果和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华夏技术奖及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

17. 提升智慧化水平。推进BIM技术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运营中的应用,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促进建造方式"智慧"升级。推广智慧住区建设模式,提升住区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

(六)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

18. 积极推行使用者监督。按照国家部署,以星级绿色住宅为重点,建立使用者反馈机制,适时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19. 加强购房人技术指导。制定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为购房人提供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可遵循、可操作的方法依据,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指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示范表率作用,确保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体系建设

建立审批部门、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新形势、新标准下的绿色建筑专项核实体系,将绿色建筑、健康建筑、装配式建筑、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纳入统一核实体系,确保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目标落实。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资金要加大对创建行动支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政策环境,推动绿色金融债券发行,支持金融机构将募集资金投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等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纳入高质量绿色发展项目库,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争取绿色发展基金支持,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

(四)强化闭合监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绿色建筑项目全过程闭合监管,设计阶段由相应管理部门提高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质量,将预评价结果纳入专项核实,对违反绿色建筑标准企业和从业人员建立相应处罚机制;在工程施工过程加强过程监管,积极推动绿色施工,并探索建立针对各参与主体的绿色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激励机制;建立绿色建筑专项核实制度,将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推进绿色建筑运营阶段监管,规范绿色建筑监测结果上传、收集与评价,对不符合要求项目进行责其整改,严重者对绿色建筑标识予以撤销。

(五)强化绩效评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县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落实和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成效评价,并形成年度报告,于每年10月2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创建行动成效,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要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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