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绿色建筑研习社
张家口市继6月22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装配式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进工作的通知》后,7月5日,张家口再次发布《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项目建筑面积及财政奖励实施细则》。《细则》中指出:
建筑面积奖励
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奖励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且预制装配率达到50%以上(含50%)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实施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奖励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符合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要求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的容积率。
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筑总投资的25%以上和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进入主体施工),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财政奖励
各级财政奖励资金支持重点是本地区建设的装配式或被动式超低能耗项目,奖励资金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期限暂定为5年(2017年—2021年)。
以下为文件全文: